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朱逢学、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兴投资”)、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分别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6,369,800股、34,163,398股、12,433,717股、8,266,311股、4,531,430股(合计持有165,764,656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8.54%、3.11%、2.07%、1.1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4%)。
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中曼控股、朱逢学、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中曼控股、朱逢学、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止2023年5月23日,中曼控股于2023年4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共兴投资于2023年5月2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共兴投资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曼控股、朱逢学、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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