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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紫金矿业申请公开发行1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龙国资〔2023〕39号),龙岩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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