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5月24日早上10:00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4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早上9:15至9:25和9:30至11:30,在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会议主持:老总许开华老先生
(4)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武汉市动力锂电池再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湖北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格林美产业基地)
(5)举办方法:当场举办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6)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发表在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大会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67人,意味着股权630,827,61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2.2835%。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10人,意味着股权460,645,00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8.9697%;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57人,意味着股权170,182,61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3138%。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8人,意味着股权170,332,61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3167%。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150,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29%;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7人,意味着股权170,182,61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313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海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者授权委托意味着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
3、企业所有执行董事、一部分公司监事及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股东会,一部分别的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当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627,502,4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729%;抵制3,044,8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827%;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444%。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7,007,4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0479%;抵制3,044,8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876%;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646%。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627,472,2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681%;抵制3,028,9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802%;放弃326,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1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6,977,2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0301%;抵制3,028,9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782%;放弃326,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916%。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决议结论:允许627,507,8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738%;抵制2,993,3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5%;放弃326,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1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7,012,8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0510%;抵制2,993,3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573%;放弃326,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916%。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627,559,7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820%;抵制2,987,5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36%;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444%。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7,064,7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0815%;抵制2,987,5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539%;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646%。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27,144,5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162%;抵制3,682,0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5837%;放弃1,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6,649,5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8377%;抵制3,682,0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1617%;放弃1,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经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决议状况:允许627,471,6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680%;抵制3,075,62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876%;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444%。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6,976,69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0298%;抵制3,075,62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8057%;放弃280,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6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22,658,01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8.7049%;抵制8,168,59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2949%;放弃1,0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62,163,01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5.2037%;抵制8,168,598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7957%;放弃1,0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588,838,18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3438%;抵制41,988,43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6561%;放弃1,0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8,343,18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75.3486%;抵制41,988,43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4.6508%;放弃1,0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经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三、独董个人述职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省君信经纶君厚法律事务所邓洁侓师与周佳侓师就此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觉得: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这次股东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五、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格林美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君信经纶君厚法律事务所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林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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