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证券简称:中岩大地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材料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5%,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材料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材料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签署的《借款协议》:“公司同意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向材料子公司分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近日,因材料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公司向材料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万元借款。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300万元,均系为材料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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