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元
每股转增0.4股股份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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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62、210、100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换0.4股,共发现金红利81、105、050元,转换64、884、040股,分配后总股本227、094、140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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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股东张成锁、李彦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虹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额。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发行现金红利时,个人所得税暂不扣缴一年内(含一年),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每股0.5元;转让股份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登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中登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45元。QFII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才能获得股息红利收入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45元。对于香港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进行退税。
(4)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45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定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行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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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0.5039元,按新股本总额227、094、140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权益分配方案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1-85231911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
出售部分闲置工厂和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振兴股票资产,公司计划闲置A18-2,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A23、A24、A27、A29厂房和A19-1(27号楼)、A20、 A21、A22、A26号部分厂房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105、664,703.99元(除税)出售给河北昌泰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伟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佳有限公司、河北邦辰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厚顿(河北)教育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奇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石家庄岳阳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友尚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
本次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没有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经营效率,盘活股票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嘉有限公司、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奇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石家庄跃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友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签订厂房转让合同。A18-2将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闲置、A23、A24、A27、A29厂房和A19-1(27号楼)、A20、 A21、A22、A26号部分厂房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105、664、703.99元(除税)的价格出售给上述14家公司。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和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合同的签订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27-101
法定代表人:赵翠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BWU75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气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输配电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还应当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北昌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有70%股份,赵翠燕持有30%股份。
2、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斌
注册资本:1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7713037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业务范围:通信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国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除外);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主要股东:王丽斌持有80%的股份;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20%的股份。
3、石家庄京上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29号楼10101号: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
法定代表人:徐静君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BTPJ52XN
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门窗、五金产品的销售安装。(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还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
主要股东:徐静君持有100%的股份。
4、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29-301
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DK97J2Q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电子生产研发、销售、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用品、文具、体育用品(弩除外)、皮革制品、汽车制品、玩具、工艺品、五金制品、纸制品、服装、鞋帽、日用品、针纺织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和网上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张丽娜持有99%的股份,张新会持有1%的股份。
5、石家庄来优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29-302号楼: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
法定代表人:许少琴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068149127K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日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塑料制品(医疗产品除外)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营销规划。(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主要股东:许少琴持有100%的股份。
6、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30-30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彤媛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BQ6GC54W
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
业务范围:其他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安全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教育、投资除外);销售日用品、出版物、文化用品、初级农产品、五金产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彤媛持有100%的股份。
7、石家庄智慧嘉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智慧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30-302号楼: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彤媛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BRMU26Y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文具、日用品销售:仓储租赁: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出版物批发。(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彤媛持有70%的股份,杜云杰持有30%的股份。
8、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石家庄市裕华区石邯公路13号3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杨云朋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738673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金电料、照明灯具批发零售、照明灯具设计、研发、生产、安装维护、照明工程、市政工程、建筑照明工程、景观工程设计施工、设计、生产、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杨云鹏持有100%的股份。
9、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21层2103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街88号翰林观天下2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0CXNM43M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
业务范围:计算机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城乡规划设计、会议服务、测绘航空摄影服务、摄影测量及遥感服务、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工程测量服务、房地产测绘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23年8月6日);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王宇持有84.4%的股份,王振霞持有15.6%的股份。
10、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35-101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MA7B8MX3D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展览服务、文具、办公设备、塑料制品、纸制品、乐器、相机及设备(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金属产品 、厨具卫具及日用品、日用木制品、家具、服装、日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通信设备 、销售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手表及计时仪器、环保设备、环境监测仪器、家用电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刚持有100%的股份。
11、石家庄麒麟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麒麟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36号楼-01一层05室
法定代表人:宋春青
注册资本:1万元: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7CHMLE1U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业务范围: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花卉、陶瓷产品、茶具、工艺品(古董书画除外);销售日用品、化妆品、文化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宋春青持有99%的股份,曾晶持有1%的股份。
12、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孙洪生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387
成立日期:2002年2月7日
经营范围:认证服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消防设施检验维护、电气安全检验、计量器具校准、检验、防雷检验、人防工程检验、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空气环境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检验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桩基检验、幕墙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消防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房地产测绘服务、工程勘察、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水污染控制。(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河北中邦检测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的股份,孙洪生持有32%的股份,孙云龙持有8%的股份。
13、石家庄跃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跃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路8号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33号楼1011号楼
法定代表人:邵力莹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BRQRFH1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无纺布制品、医用口罩、服装、塑料制品、劳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针织品的加工和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石家庄惠瑞普医疗保健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份,石家庄怡德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份。
14、河北友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友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远航8号科林产业园3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珊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91130185MA0G21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4日
业务范围: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营销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主要股东:周友宝持有90%的股份,吴珊珊持有10%的股份。
(二)关联关系和履约能力
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佳有限公司、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奇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石家庄跃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友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将在受让人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办理产权转让登记,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收回交易款项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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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4月30日,A18-20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A23、A24、A27、A29厂房和A19-1(27号楼)、A20、 A21、A22、A26号部分厂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7094.43万元,折旧193.19万元,账面净值6901.24万元。
石家庄博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影响评估对象房地产重置成本价格的因素,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吉博泰评估[2023]0505号、吉博泰评估[2023]05017号),具体评估结论如下:成本法评估结果,以2023年4月26日为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总值为9061.5万元。
交易价格以石家庄博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根据石家庄周边地区的市场价值和升值预期,以及公司早期工厂建设费用等综合因素,最终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05元、664元、703.99元。
截至本公告之日,拟出售的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质押、诉讼、仲裁、司法执行等涉及资产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妨碍所有权转让的其他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3年5月26日,公司与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佳有限公司、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奇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石家庄岳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友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转让合同》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北昌泰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景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来友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白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嘉有限公司、河北邦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图宇科技有限公司、厚顿(河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奇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位于科林电气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A18-2、A23、A24、A27、A29厂房和A19-1(27号楼)、A20、 A21、A22、A26号部分厂房所属房地产证号为“冀(2021)鹿泉区房地产第000725号”。
2、房屋结构: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为四层。一层高度为7.2米;二层高度为4.2米,地面承重为5kn∕㎡;三层高度4.2米,地面承重5kn∕㎡;四层高4.2米,地板承重3.5kn∕㎡。
3、消防等级:该房屋设计的消防等级为“工厂戊类”。
4、房屋用途:工厂。
5、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证总建筑面积24860.21平方米。
6、房屋用地面积:本项目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容积率为1.30,计算出该房屋用地面积为19142.36平方米(公式:房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0.77)。
(二)合同价格及相关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计算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单价。
2、房屋合同总价为115元,174元,527.35元。
3、上述合同转让价格已包含房屋建筑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屋用地面积是计算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依据。房屋交付使用前,用地面积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由乙方承担。当乙方不能独立支付时,甲方应收取并支付。
4、房屋交付后发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取暖费、通讯网络费、物业费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支付给有关部门。因无法分户计量或乙方无法独立支付费用的,由园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和支付。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以下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6910.47万元至合同总价60元%。
(2)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40英镑%合同转让价为4606.98万元。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逾期但不超过90天的,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应付合同价款,逾期9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合同价款总额支付20英镑%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将剩余购房款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实际占用(或占有)标的物的,乙方应自甲方终止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将房屋(包括房屋所涉及的土地和其他附属物)腾空,并终止租赁和抵押(如有)。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甲方有权或要求第三方腾空房屋(包括房屋所涉及的土地和其他附属物),乙方遗留在标的物范围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随意处理。所有费用、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将剩余购房款退还乙方。
(五)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按照约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交付标准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全额支付房屋交付前应支付的合同款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交付给乙方。
2、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3、乙方在收到或视为收到甲方交付通知后30天内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的20% 甲方作为违约金,有权将剩余房款退还乙方,并将房屋单独出售。
4、甲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办法》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5、合同期间遇到不可抗力,甲方已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推迟交付,除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或变更合同外。
(六)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逾期交付房屋但不超过90天的,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交付房屋金额的三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9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已收取的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关于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协议
1、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完成合同价款总额支付之日起12个月内,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权登记所需材料提交产权登记机关。乙方未能按期满足转让条件,甲方逾期提交所有权登记材料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延长提交期限。
2、房屋所有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规定承担)。
3、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甲乙双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合同首付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涉及资产出售的安排
闲置资产的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不涉及相关交易事项,也不存在银行间竞争。资产出售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石家庄寺家庄村北侧、红旗街西侧,近400亩工业用地作为生产经营用地储备,已取得土地所有“房地产权证书”;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意投资建设高端智能电力设备制造基地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300亩。公司生产经营土地储备部分闲置,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效率,考虑到当前工业厂房价格趋势、建设成本和资本收入,部分闲置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振兴股票资产,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满足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闲置资产销售合规,价格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销售后收入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公司主营业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闲置资产的出售预计将产生3000元、195.1700元(不含税)的资产转让收入,占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审计的净利润的27.92%。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和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与受让人分别签订的《厂房转让合同》
(3)《房地产估价报告》(冀博泰估价[2023]0505号,冀博泰估价[2023]05017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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