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召开
会议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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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3年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日期、时间:
(1)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是 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是 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23年6月6日下午收盘时,所有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股东都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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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5月26日巨潮信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登记手续;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上述相关证件(2023年6月7日下午17日):00: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注册时间:2023年6月7日
3、注册地: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件: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
5、股东大会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上投票时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9”,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日的交易时间: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12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作为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我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在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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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同意”委托人对委托人的指示、“反对”、在“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以同一审议事项为准,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示。其他符号视为弃权统计。委托人对同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两个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关于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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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5日,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振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
《商变登记议案》
提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反对票,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的》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提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3年的披露》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公告监管协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3日,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监会许可证)〔2023〕459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万股,每股发行价43.99元,募集资金总额967.78万.00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减去79、953、689.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826、310.56元。2023年5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3〕217号)。
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中信银行湖州分行、工业银行湖州分行、宁波银行湖州分行、发起人浙江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2023年5月25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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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87元、826元、310.56元,与上表总额的差额为未支付和未更换的发行费(包括会计费、律师费、发行费等)。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的主体
甲方: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丙方:浙商证券有限公司(发起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可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定,但存款金额、开户时间、存款期限等基本情况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通知丙方指定的发起人代表,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存单开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提供存单开户证明的电子扫描件。甲方承诺在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的形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发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指定发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监督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丙方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 2 甲方制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监督职责,有权通过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双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在现场调查甲方时,还应检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丙方每季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发起人代表孙书利和廖晨随时到乙方查询和复印甲方专户信息;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专户信息。
发起人代表应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如果甲方在一次或十二个月内从专户提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传真,并提供专户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发起人代表。丙方更换发起人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更换发起人代表的联系方式。更换发起人代表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丙方专项账户,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取消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直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成,丙方监管期结束后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检查〔2023〕《验资报告》217号。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关于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类型
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监会许可证)〔2023〕459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发行价43.99元。2023年5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3〕21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00万股改为800万股,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改为8800万元。
公司股份于2023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将《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改为《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同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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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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