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号:2023年49:0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授予但未获准行使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3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取消79.00万份授予但未获准行使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见《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取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79.00万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提出了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通过潮流信息网络和OA系统,2022年9月9日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授予日期,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权益,并处理授予权益所需的一切事项。2022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3、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再次核实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再次核实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海信公怡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2022年11月10日,《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披露。
5、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海信公怡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不调整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授予但未取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如果激励对象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自愿辞职,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公司将取消;”
鉴于公司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计划取消63.00万股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如果激励对象退休,其授予的权益完全按照退休前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拒绝或者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使的股票不予处理,授予但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由公司取消;”
鉴于公司一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计划注销16.00万份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取消79.00万份,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41%。
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取消的股票期权尚未行使,取消后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不会改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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