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22
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6日,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刘俊峰先生召开并主持。公司有7名董事,7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是公司根据行业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向航空新材料生产领域扩张的重要措施,对公司扩大材料领域的规划布局具有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公司同意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签署投资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投资所需的审批登记手续。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23
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背景及基本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把握航空材料本土化发展机遇,拟进一步拓展航空新材料生产领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计划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并计划通过注册法人开展相关业务,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特种预浸料、特种清洁剂、精细化工产品、特种粘合剂等航空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项目规划总投资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内部审议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签署投资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登记手续。
项目合同签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一)名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江西省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
(三)类型:地方政府机关:
(四)法定代表人:钟旭辉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70031464
(六)关联关系说明: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7)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地方政府机关,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信誉好,履约能力好。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如特种预浸料
(二)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2亿元。
(3)投资方式:现金投资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5)投资进度:公司将在签订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的设立和登记,并在120天内完成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环境评价、能源评价、安全评价等申报程序。项目的后续进度根据地方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进度确定。
四、外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投资建立特种预浸料等新型航空材料生产项目。
2、合作内容:乙方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立特种预浸料等新型航空材料生产项目,必须注册为法人单位。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特种预浸料、特种清洗剂、精细化工产品、特种粘合剂等新型航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2亿元。
4、建设地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高东脑地块五
5、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工、投产前、生产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便利的项目建设和后续生产经营条件。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在乙方项目开工前将施工用水、道路、用电通向项目用地红线。规划区用电负荷低于4000kVA的,甲方应协调供电部门将公用线路设置在项目用地红线外;用电负荷超过4000kVA的,或者按照《龙南支持园区工业企业设置供电专线或变压器管理办法》(龙开发)设置专线〔2021〕56号)执行。
(四)甲方有权依法监督管理乙方的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
(5)乙方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3个月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开工。
(6)甲方已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甲方确认乙方在甲方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工商、节能审批等。
6、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的设立登记;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投资项目审批、环境评价、能源评价、安全评价等申报程序。
(2)乙方应聘请合格的设计单位自收到土地四界示意图之日起45日内进行项目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报龙南经济开发区项目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初步审核,经龙南自然资源局批准后,报龙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批准后45日内完成地勘和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核。乙方应按照批准的图纸和建筑材料进行施工。
(3)乙方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手续,并在取得施工所需的前提条件后开始施工;乙方自正式开工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2万元㎡上述厂房、办公楼等建筑主体封顶,18个月内试运行,24个月内完成,满足容积率要求和生产。
(4)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在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半年内达到仓储标准,并申报纳入统计数据,自投产之日起一年内达到入口标准,纳入规模化企业管理。
(六)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
(7)乙方必须确保项目建设中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问题。
(8)企业开工、装修、投产的时间,必须向龙南开放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书面报告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未按约定开工、装修、投产。
(9)乙方投产后应依法在龙南市纳税。
(10)乙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五、外商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特种预浸料等新型航空材料生产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扩大新型航空材料生产领域的重要措施,扩大材料规划布局,具有重要和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的风险和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开工、竣工、正式投产时间能否在预期时间完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合同中的项目用地需要履行土地审批程序,土地使用权是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能源评价、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事项,也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根据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前需要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备案等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投产时,需要履行项目验收等必要程序;项目前期相关审批准备工作仍在进行中,审批时间是否可以完成是不确定的。
4、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和时间将取决于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资本状况和行业的发展趋势。
5、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经营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该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及时履行投资进度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投资建立》。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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