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鹏博士 公告号:2023-040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券:
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预警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受到其他风险警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因第9.8.第一条第(2)项至第(5)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告,公司应当在其他风险警告期间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公告,分阶段披露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其他风险警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示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
●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53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4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
●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7.09%的股份,其中99.9%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 由于市场波动不可预测,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较多,可能会导致公司收益的变化。
●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函[2023]0509号,以下简称“询价函”)。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函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38)。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推进查询函所涉事项的核实和回复。
一、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告”相关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后,发表否定意见的《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业(2022)第0324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21年,公司与多个单位进行了大量资金往来,主要以代建款、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对外支付,然后通过终止等方式收回相关资金,部分交易对手由公司员工控制或事后注销的企业,与大额资金往来相关的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
(2)2021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主要问题是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未能有效监督内部控制。
二、解决措施和进展情况
(1)公司高度重视2021年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首次成立专门小组,逐一核实相关事项,反思相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对人负责,处罚有度。本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采取的问责措施详见(www.sse.com.cn)《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2-061)和《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聘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62)。
(3)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和执行,确保公司持续标准化运行。鉴于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公司积极改进,聘请了具有内部审计专业能力的人员。
(四)公司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管理办法》等资本支出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形成统一的财务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资本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的职责,提高资本管理的标准化。公司财务部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授权、实施、实施、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和限制资金支付金额、用途、下落、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细化操作流程,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对于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承办单位应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调查、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和监督,并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5)公司加强对子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权限和审批决策程序执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止业务风险的发生。
(六)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吸取教训,增强规范操作意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确保重大事项信息及时披露。
三、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告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第一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受到其他风险警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第四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第六条规定,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布否定意见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告,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对其近一年内控制出具的标准没有保留意见。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53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4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7.09%的股份,其中99.9%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由于市场波动不可预测,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较多,可能会导致公司收益的变化。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函[2023]0509号,以下简称“询价函”)。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函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38)。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推进查询函所涉事项的核实和回复。
《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彭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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