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6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911、542、413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72、923、393.04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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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分配现金红利,其他股东委托上海分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
3.扣税说明
(1)对于 A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为 1 年以内(含 1 年),本次分红分红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分红分红每股实际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 0.08元。当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扣缴税款的,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下个月 5 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为 1 个月内(含) 1 个月),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上述第(1)项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个人所得税适用于20%的税率,即个人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0.072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1 月 23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按照号)的规定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股息 0.072元人民币。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根据号码)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7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其所得税将自行缴纳。实际发行的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8元(含税)。
五、相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5176000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号:临2023-02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专业备案
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证明。
● 特殊风险提示: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投资目标公司管理、交易计划整合等因素影响,基金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未能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产业基金概述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为了进一步深化和传播绍兴黄酒的品牌文化,提高黄酒行业在全国和全球的影响力,通过了《关于投资建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拟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投资”)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进行产业投资。
作为发起人,公司负责向基金投资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的96.667%。;大头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GP),投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的3.333%。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
1.签订合伙协议
2023 2000年4月17日和5月19日,公司与大头投资公司签署了《杭州古越龙山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协议”)和“补充协议”,详见公司4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伙协议和投资古越龙山绍兴葡萄酒发展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15)、5月2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伙协议和投资古越龙山绍兴葡萄酒发展基金进展的补充协议》(公告号:2023-022)。
2.完成工商登记和投资
杭州古越龙山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于2023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实收出资500万元。
二、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知杭州古越龙山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5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书,产品编码:SZY707。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基金备案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网站为www.amac.org.cn)公示。
公司将继续跟踪和分析参与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运作情况,加强监督,提前做好资本管理安排,密切关注投资的后续运作,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5号交易及相关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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