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3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zqrb.cn),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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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普莱德
(二)股票代码:301353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6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00万股,全部发行为新股,无旧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并仔细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价格为35.23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稀释后的市盈率为30.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300倍.28倍(截至2023年5月16日,T-3日),在招股说明书中选择的可比公司近20天扣除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1.截至2023年5月16日,30倍(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选择的可比公司近20天扣除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37。.截至2023年5月16日,88倍(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6,937.扣除发行费用54300万元.3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506.超过筹资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的65万元,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目的。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如果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
联系人:郭康丽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二)保荐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保荐人代表:何科佳,方键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发行人: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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