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军:
你违规违纪,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确定对自己的惩处12万元罚款,你迄今没按规定交罚款。
因为无法和你建立联系,现依规给你法院公告《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2023〕4号)。自公示之日起通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麻烦你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到你局领到以上《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联系方式010—8808615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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