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凌剑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07).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22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情况的核查,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1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赛西威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近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润晶科技、阳光电源、广信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李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1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1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准则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4.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5.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在确认某项交易或事项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影响时,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相关所得税影响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分别计入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6.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1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产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和期限: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汇业务,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1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5:00-17:00举办2022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TANCHOONLIM(陈春霖)先生,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财务总监陈莉女士,董事会秘书章俊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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