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496,221.93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680,813,200.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672,445.41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4,060,340.71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83,576,636.0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9,671,123.92元。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301,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121,282.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人,分别为:李海周先生,谢燕玲女士、李平先生;通讯出席4人,分别为叶曙兵先生、沈险峰先生、胡庆先生和周长江先生。
4、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沈险峰先生、胡庆先生、周长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叶曙兵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2022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并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2022年度各项工作。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不懈努力,经营业绩和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301,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121,282.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近期,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刚、黄宇贤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宇波已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其不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4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0,160份。此外,鉴于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未达到《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计划相应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拟按30%的比例注销首次授予其余12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拟按50%的比例注销预留授予其余2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还应注销限制性股票274,146股和股票期权1,096,584份。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150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86,686股及注销其股票期权1,146,744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公司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变更登记、制度文件修改等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行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年薪52.54万元至102.46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8.52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8.88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具体确定和发放2023年薪酬。本次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5: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甄学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邱泽恋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3年度薪酬方案》
2022年度,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行情,公司监事薪酬为年薪47.20万元至56.85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
公司监事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具体确定和发放2023年薪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本次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150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86,686股及注销其股票期权1,146,744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5: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2023年4月14日。
(七)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九)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议案5.00、6.00、7.00、8.00、10.00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故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的,应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或签字)。
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4月17日下午16:3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0755-2732394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zqb@szzhaowei.net
联系人:邱泽恋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1”,投票简称为“兆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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