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三级全资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三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海联金汇”)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25,000万元增至130,000万元。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三级全资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1100520230000063),同意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或“债务人”)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3月29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02382023高保字第00003号),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精密”或“债务人”)与青岛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提供7,200万元、青岛精密1,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5,667,708.3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0%。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05,667,708.3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0%。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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