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匡文明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0,62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6%。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0,62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6%。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62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595,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82%;反对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595,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82%;反对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3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罗天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拟提名徐桂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桂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天明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监事简历
徐桂兴:男,198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获得齐鲁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曾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科员、设备科长,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中心主任。
徐桂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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