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证券简称:纳芯微公示序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苏州市纳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达到1,955,569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93%,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8,026,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3%,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4月24日(因2023年4月22日属于非买卖日故顺延到2023年4月24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于2022年3月21日开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427号),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初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5,266,000股,并且于2022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发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前总市值为75,798,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后总市值为101,064,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79,485,34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65%,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为21,578,66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35%。
2022年10月24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购的1,226,451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增发股票以及部分增发股票,锁住时限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在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达到1,955,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相匹配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1名;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许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8,026,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3%,相匹配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13名。总的来说,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总共14名,增发股票总数总共29,981,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7%,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3年4月24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归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增发股票以及部分增发股票,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造成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有关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做出的相关服务承诺情况如下:
(一)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1、企业法人股东取得成功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内,个人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该等股权。
(2)以上服务承诺为个人的真实的意思,对于他具备约束力。自己自行接纳监管部门、广大群众及投资人的监管,积极主动采用合理合法对策执行本服务承诺,并按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2、企业机构股东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物联网技术二期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慧悦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深圳使用云服务器传感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华业致诚一号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长沙市华业高创私募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曲阜天博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基金核心(有限合伙企业)、江苏省疌泉元禾璞华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平雷创投有限责任公司(旧名称:深圳平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哇牛智新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得彼一号产业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该等股权。
(2)以上服务承诺上述事宜早已本公司确定,为根本公司的真实的意思,对该公司具备约束力。本公司自行接纳监管部门、广大群众及投资人的监管,积极主动采用合理合法对策执行本服务承诺,并按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3、光大证券君享科创板上市纳芯微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
(二)有关持仓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1、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
(1)减持股份的前提条件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及本公司开具的服务承诺标明的各类锁住时限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及监管政策,在锁住期限内不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2)减持股份的形式
锁住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形式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
(3)减持股份的价钱
本公司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价钱(如果因分红派息、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开展适当调整)依据当年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标准规定。
(4)减持股份的总数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交所标准,融合金融市场状况、企业股市行情及公开数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状况,自主决策、适时开展高管增持。
(5)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确定时限(包含延期的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时,需提前将高管增持意愿和拟减持总数等相关信息以书面材料方法通告企业,并由企业立即予以公告,自公司新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即可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本公司通过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的,初次高管增持时,自公司新闻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即可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监管机构、证交所等有权部门到时候若改动上述情况减持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到时候高效的减持规定依规实行。
(6)本公司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事项,还许诺将遵循以下管束对策:
本公司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事项,若未完全履行以上高管增持意愿的承诺事项,将于企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布新闻中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具体原因同时向企业的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公司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减持股份带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未完全履行上述情况有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赔付投资人损害。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合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限售股份的总数、发售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及其公司股东承诺内容;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该所做出的股权锁定承诺。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29,981,911股
1、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达到1,955,569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2、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8,026,342股。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4月24日(因非买卖日延期)。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如下所示:
注:(1)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两位小数;
(2)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市纳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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