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示序号:2023-009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宁波舟山鑫天瑜发展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鑫天瑜发展”)和深圳鑫天瑜六期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鑫天瑜六期”)由于受同一基金托管人管理方法组成一致行动人关联,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持有公司股份35,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以上股权由来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且已经在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62)。鑫天瑜培养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8,858,69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2%);鑫天瑜六期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8,858,69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2%)。以上俩家组织拟减持公司股权分类汇总不得超过17,717,392股,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4%。
公司在2023年1月30日接到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开具的《关于持有振华新材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止到2023年1月30日,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已经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6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企业已经在2023年1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接到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以及基金托管人前海自贸区鑫天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函,截止到2023年3月14日,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根据集合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共4,429,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已经在2023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
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接到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以及基金托管人前海自贸区鑫天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根据集合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共7,861,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与此同时,公司股东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根据自己的资产及减持计划分配等状况,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股份方案。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其他情形: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计划
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二)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接到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以及基金托管人前海自贸区鑫天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公司股东鑫天瑜发展、鑫天瑜六期根据自己的资产及减持计划分配等状况,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贵州省振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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