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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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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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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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管理基金参与了广州新来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来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线下认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新莱福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新莱福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新莱福发行价格为39.0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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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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