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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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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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5日集中支付并按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该基金采用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对基金进行估值,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具体的差异金额以公司官网展示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
2、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97;
3、本基金销售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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