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4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5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98323中所持有的695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4412957),过户价格为55.00元/股,由此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8个月、30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0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5月24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3年 5月 25日,解锁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 2021年和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将解锁所持公司股票347,850股,解锁比例为 50%,解锁日为 2023年 5月 25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及2022年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可解锁数量为347,850股。符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群光君悦酒店(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南段8号群光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说明: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的本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本公司相应公告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时间到本公司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办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传 真:028-8669546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wellfun.com
联系人:邓娜
(二)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可解锁数量为347,850股,解锁日为 2023年5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范祥福先生、蒋磊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16日9: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地址:成都群光君悦酒店(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南段8号群光广场)。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鹏 马永强 李欣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