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蚂蚁基金将不再从2023年5月25日起办理中国银行如意宝E(代码:017943)销售业务,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购买中国银行如意宝E基金股份的投资者不受赎回、转换、转让等业务的影响。
在上述销售机构中,中银如意宝A(代码:004502)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5月25日起恢复认购、定期定额投资、转让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766-123客户服务热线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8-5566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调查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应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
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D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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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和财务管理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基金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协商,中国银行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自2023年5月25日起增加D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国银行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国银行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新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本基金分为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新增基金份额类别为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38005,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380006,新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8581;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不得相互转换。
2、基金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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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3年5月25日起,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中国银行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股,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1元。
养老金客户通过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认购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适用的认购率为相应认购金额适用的原认购率的10%。认购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优惠利率。其中,养老金客户是指基本养老基金及其投资经营收入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当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果未来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更新招股说明书或发布临时公告时将其纳入养老客户范围。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其中:
投资者认购/认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认购费,赎回时按持有期收取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不再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称为A类;销售服务费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不收取认购/认购费,但赎回收取持有期少于30天的本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投资者认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赎回时收取持有期限不足30天的基金份额,不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
(2)A类、D类基金股份的认购费用由认购该类基金股份的投资者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股份不收取认购费。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持有期不少于30天的基金A类股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营销、注册费等手续费后的余额属于基金财产,赎回费属于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持有期不少于30天的A类/C类基金股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少于7天的D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大于或等于7天且少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不属于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费等手续费。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一致。
(5)本基金相同类别的每个基金份额享有相同的分配权。
4、估值基金份额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5位。基金份额的净值将分别计算。
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10楼、11楼、26楼、45楼、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021-3883客户服务电话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国银行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搜索微信官方账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微信)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021-3883客户服务电话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四、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
本公司已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修订内容达成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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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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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提示
1、公司将在公告当天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www.bocim.com)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的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修改《中国银行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的相关内容,并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www.bocim.com)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的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参考。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也没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3、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更新的《中银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也可以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 / 400-888-55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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