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证券简称:渝三峡A公示序号:2023-02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24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433,592,220股为基准,向领导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价税合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企业总市值如在实施后产生变化,企业将根据股票分红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以企业全新股权测算比例。
2、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度分红配股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433,592,22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15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03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15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分红配股时间
此次分红配股除权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四、分红配股目标
此次分红配股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分红配股实施策略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将在2023年6月7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6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
六、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公司证券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资询详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恒洁2号附5号重庆隆鑫国际性办公楼17楼
资询手机联系人:万艳秋
热线电话:023-61525006
传真电话:023-61525007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企业2023年第三次(十届二次)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分配的文
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三峡油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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