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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9日及2023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 3月 28日的总股本 564,791,4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69,437,431.1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股本169,437,43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34,228,868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744,667份,公司总股本由564,791,437股增加至565,536,104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565,536,1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9,660,831.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股本169,660,83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35,196,935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5,536,1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65,536,1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5,196,93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30日。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5,196,935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748元/股。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00-0.300000)/(1+0.300000)≈6.69元/份;本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24-0.300000)/(1+0.300000)≈10.72元/份。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8-0.300000)/(1+0.300000)≈4.22元/股;本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9.32-0.300000)/(1+0.300000)≈6.94元/股。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
咨询联系人:吕俊铎
咨询电话:010-62758875
传真电话:010-627676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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