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吉成”)、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电”)、天通精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美”)、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六安”)、天通日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日进”),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为24,500万元,其中本次为天通吉成担保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0 万元(未含本次担保);为天通精电担保8,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为天通精美担保2,7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为天通六安担保3,3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为天通日进担保5,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天通精美、天通日进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和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天通吉成与中国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天通精电、天通精美与农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了《保证书》,分别为天通六安、天通日进与汇丰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天通吉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零;对天通精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对天通精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300万元;对天通六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9,300万元;对天通日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42902337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陈骝
注册资本:28499.6841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光通讯电子专用设备、微电子专用设备、圆盘干燥机、其他环保设备、数控机床、工业自动化设备、模具的制造、加工;精密机械加工;普通货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2、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84439790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号
法定代表人:金雪晓
注册资本:22728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3、天通精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XCP11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306号-A18
法定代表人:金雪晓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精电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56341704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金裕大道
法定代表人:芦筠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高效LED照明用蓝宝石基板材料、高效能逆变模块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除外);自营产品、原辅料、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5、天通日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08947675X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静洪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材料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机电设备的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与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债务人: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3、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农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海宁市支行
债务人: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天通精美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3、最高债权额:天通精电为人民币8,000万元,天通精美为人民币2,7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汇丰银行《保证书》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分行
债务人: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天通日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1)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2)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3)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4)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最高债务金额:天通六安为人民币3,300万元,天通日进为人民币5,5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9,4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4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