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59
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3:30。
(2)网上投票时间:
①2023年5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
②2023年5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投票:15-15:在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会议的通知、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的股东和股东共4名授权代表,代表42、294、454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40.7208股%。
出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38、550、10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7.1157。%。
网上投票:通过网上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3、744、354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605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2人,代表3、744、45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605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一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3、744、354股,占公司3.6050股的总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在线方式出席了会议。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指定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江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42股、294股、454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3、744、454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万股%;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42股、294股、454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3、744、454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万股%;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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