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
公告价格调整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88.6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3.20元/股
● 2023年5月30日,转股价格调整的起始日期
1.转债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275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1008.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自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宏图可转换债券”
2022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宏图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生股利、股本转换、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公式调整转换价格。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4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281股变更为185股、676股、281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归属结果及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议案》,决定每10股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以股权分配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为全体股东4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5)及2023年5月13日公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3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宏图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利、转换股本、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换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发行股票股息或增加股本率,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让价格将依次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http://www.sse.com.cn)或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有关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换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申请日或转换股份登记日前,持有人转换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换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改变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让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和操作办法。
三、转股价格调整计算过程
1、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的4万股限制性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20.83元/股的价格将股份归属于7个激励对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公司股本由185、636、281股变更为185、676、281股。
2、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本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每10股发现金分红1.30元(含税)、每10股增加4股。
自2023年5月30日起,宏图转债转股价将从每股88.62元调整为每股63.20元。计算过程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88.62元/股,n为40%分配股息或转股本率,k为0.0215%分配新股或配股率,a为20.83元/股分配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分配现金股息0.13,P1为调整后转股价。
88.62-0.13+20.83×0.0215%/(1+40%+0.0215%)=63.20元/股
“宏图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88.62元调整为每股63.2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宏图可转换债券的详细信息,请咨询该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宏图转债”开始转股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27
● 可转债简称:宏图可转债:宏图可转债
● 股价:63.20元/股
● 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转股期起止日期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概括
(一)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275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向非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880.00万元。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督决定书(〔2022〕348)同意公司100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宏图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8027”。
(3)根据有关规定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宏图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6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宏图转债转股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00万元,88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100.00元;
(3)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
(5)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
(六)转股价格:63.2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及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27
可转债简称:宏图可转债:宏图可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其账户中的宏图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入公司股份。
3、可转换债券转换申报单位为手,一手面额1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合并计算转换数量。如果转换时可转换债券不足1股,公司将在转换申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支付资金。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换债券交易申报优先于转换股票申报。超过当日清算后可转换债券余额的申报,转换股份按实际可转换债券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但以下时间除外:
1、宏图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
(4)冻结和注销可转换债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转换申请有效后,将减少(冻结、注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债券余额,增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相应股份,完成变更登记。
(5)可转换债券和新股的上市交易及所享有的权益
当天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在当天申请转换。无限销售条件可转换债券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债券的新股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可转换债券转换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的,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宏图可转换债券采用每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方式。利息计算的开始日期为本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第一天,即2022年11月28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债券,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和最新转股价
宏图转债初始转股价为88.91元/股,最新转股价为63.20元/股。
根据中国2022年11月24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规定(www.sse.com)《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宏图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生股利、股本转换、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公式调整转换价格。
1、2022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以17.025元/股的价格将755000股股份归属于47个激励对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公司股本由184、881、281股改为185、636、281股。
“宏图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每股88.91元调整为每股88.62元,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1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见2023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01)。
2、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4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以20.83元/股的价格将股份归属于7个激励对象,股份来源定向增发。公司股本由185、636、281股改为185、676、281股。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本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每10股发放现金分红1.30元(含税)、每10股增加4股。
宏图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从2023年5月30日起从每股88.62元调整为每股63.20元。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37)。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宏图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利、转换股本、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换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发行股票股息或增加股本率,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让价格将依次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http://www.sse.com.cn)或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有关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换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申请日或转换股份登记日前,持有人转换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换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改变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让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和操作办法。
(三)股价下跌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票转换价格的85%。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价,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或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如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期、暂停转让期(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如果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股登记日,则该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债券赎回条款及销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换期内,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公司有权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到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的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利息计算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公司。
如果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股息、股本转换、新股(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所增加的股本)、调整后的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的,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股价下跌修正,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必须从股价调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按照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第一次满足回售条件后未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在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如果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发生重大变化,变更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变更募集资金的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六、联系方式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宏图可转换债券的详细信息,请咨询该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要求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宏图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6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投资者适宜性要求的公司可转换债券投资者持有“宏图可转换债券”的风险,提示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
(1)发行可转换债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22〕2755号《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筹集资金总额为100元,88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元,137.4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万元,137.42万元。发行方式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的发行人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发行给公众投资者,余额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称为“宏图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80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即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
二、不符合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者适宜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该公司是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本次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投资者的适宜性管理要求。参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符合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投资者适宜性管理要求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得将其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应注意不能转换可转换债券的风险和可能的影响,因为他们不符合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三、其他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宏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2022年11月24日,查阅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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