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和金融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0]14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170万股,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55、6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元、770元、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丰动力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号。3-00018)验证确认了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专户管理
(1)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第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0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发起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在“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021年9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2022年9月22日,公司与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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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融资融资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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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一)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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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束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余额35、147、313.44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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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本账户中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账户时,由于利息结算,账户余额为2.172.82元,已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122292003960)。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就本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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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本账户中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账户时,由于利息结算,账户余额为1326.17元,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公司与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起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注销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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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所有金融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继续购买金融产品的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销售程序。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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