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泰晶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1元
每股转增0.4股股份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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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78、102、394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换0.4股,共发现金红利58、401、502.74元,转换111、240、958股,分配总股本389、343、352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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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新东先生、王丹女士、余新辉先生、余慧玲女士、徐进先生持股5%以上。
3.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无限销售条件流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21元;个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按照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应当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
(2)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有限销售条件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通知规定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89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率为10%,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89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投资者身份和持股时间的条件。上市公司应当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所得税。对于香港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议待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当按照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退税。因此,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189元现金红利。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1元。
(6)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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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0.49元,按新股本总额389、343、352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公司权益分配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3308115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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