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1元
每股红股0股,每股0.4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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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是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4月1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规定。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为股本。
3.差异化分红转让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转增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29、970股后的905、340、735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换4股。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分配计划,现金股息和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公司流通股变更,流通股变更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配的转移比例)÷总股本=(905,340,735 × 0.4)÷906,070,705≈0.3997。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05,340,735×1)÷906,070,705≈0.9992元/股。
综上所述,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992)÷( 1+0.397)=(前收盘价-0.992) ÷1.3997元/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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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股东养生堂有限公司、钟珊珊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元。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1元。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度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90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其现金红利由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行。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90元现金红利。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1元。
(5)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10%,即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90元;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纳税按规定计算,自解禁之日起计算持股时间。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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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股份数四舍入五取整,最终实际数据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业务规则实施后的股份数为准。
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3.73元,按新股本总额1.268、206、999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次权益分配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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