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5月29日(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广州新来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29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2023年5月26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T+1日上午,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彩票中奖仪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证。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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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定价发行认购新莱福a股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中标号23255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新莱福a股500股。
发行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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