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哈尔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哈尔滨银行将自2023年5月29日起代表公司部分基金的销售。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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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哈尔滨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相应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认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正常认购期、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本公司发布的《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与哈尔滨银行就投资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达成一致。目前,哈尔滨银行可以在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处理开放固定投资业务的基金。具体固定投资业务规则请参考哈尔滨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哈尔滨银行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判断基金是否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固定投资与零存取款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简单的投资方式。然而,固定投资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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