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的召开时间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3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15日结束: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
6、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的19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877、197、99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75.8178%(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股东大会表决权总数为1、156、981、158股)。
其中,股东出席现场会议:共有9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795、612、878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8.763%;股东通过网上投票出席会议:共有10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81、585、112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6%;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除外):共有13名中小投资者参加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代表131、421、502股表决权,占表决权总数的11.359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股东大会。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何新明先生、陈昆利先生、包建永先生、何颖女士、钟保民先生、孙谦先生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一)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何新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陈昆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选举包建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包建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何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钟保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孙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甘清仁先生、尹素红女士、陆晓燕女士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1)甘清仁先生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甘清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尹素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路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陆晓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霍倩怡女士和薛延祖先生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一)选举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霍倩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选举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5079%。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薛延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1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股、680股、1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79,300股,0.0603%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5、审议通过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1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股、680股、1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79,300股,0.0603%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1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股、680股、1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的总表决权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0603%。
7、审议通过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1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股、680股、1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79,300股,0.0603%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同意876、53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24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759、4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962%;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0股,0.000%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1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股、680股、1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79,300股,0.0603%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76、535、8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924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30、759、402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4962%;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0.5038%;弃权0股,0.000%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本议案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表决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9、739、9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247%;反对1、596、2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7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的0.000%。宁波利坚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股东、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裕和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鸿益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29、825、300股,占98.7854%,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总表决权;反对1、596、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1.2146%;弃权0股,0.000%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江临、胡一舟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股东避免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6日下午,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年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其中孙谦董事通过通讯表决出席)。董事占董鹏控股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提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董事会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何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主席)、甘清仁,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主席)、甘清仁,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尹素红(主席)、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甘清仁(主席)、何新明,路晓燕。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请任何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黄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并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包建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请张兄才先生、王悦先生、石金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并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任命陈昆利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赖巧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有关议案;
3、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6日下午,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温东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温东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投票结果:同意3票,占监事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涉及监事会的有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选举
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6日,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事项现公告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员会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何新明先生、何颖女士、陈昆列先生、包建永先生、钟保民先生、孙谦先生、甘清仁先生(独立董事)、尹素红女士(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3、副董事长:何颖女士。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一半。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023年5月26日)生效。以上简历见本公告的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主席)、甘清仁,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主席)、甘清仁,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尹素红(主席)、何颖,路晓燕。
4、甘清仁(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新明,路晓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年5月26日)生效。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员。以上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温东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霍倩怡女士,薛延祖先生。
2、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年5月26日)生效,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1、总经理:何颖女士。
2、包建永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副总经理:张哥才先生、王悦先生、石进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征先生。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昆列。
6、证券事务代表:赖巧茹女士。
■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年5月26日)生效。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1、更换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尹红先生、罗维满先生、徐辉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也不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红先生、罗维满先生、徐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
2、更换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也不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思维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7000股,其股份变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3、换届完成后,龚志云先生、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志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林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7、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其股份变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标准化经营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衷心感谢公司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
1、1955年12月出生的何新明,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在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曾获“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创新人物”、“全国建材行业改革开放30年代表人物”、“大雁奖”、“中国家居行业功勋人物”、“中国陶瓷企业家终身成就奖”、“中国陶瓷最有贡献人物”、“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杰出贡献人物”、“广东年度经济风云榜风云人物”、“佛山大城市企业家”、“最佳上市公司董事长”并成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手,作为建陶行业的代表,参加了火炬接力。
何新明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她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颖女士是父女关系。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她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774和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3%。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2、何颖,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有限公司MarmeCanadaInc.,2013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商会青年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曾获腾讯2017年人物奖——新领军人物、大雁奖——2018年中国家居行业青年领军企业家、2019年APEC未来创变者等荣誉。
何颖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何新明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何颖女士间接持有公司56、205、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3、陈昆利,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曾在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陈昆利先生是宁波鸿益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706、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4、包建永,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拥有研究生学位。曾在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包建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包建永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6、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5、钟保民,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现代工商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石湾华泰集团、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国际创新中心技术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国家(部)、省、市、区科技奖、专利奖、创新领军人才、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大城市工匠等荣誉奖70余项,发明专利授权126项,参加国家、行业、团体标准7项。曾任首届全国建筑卫生陶瓷、首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首届中国建筑卫生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
钟保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28、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6、孙谦,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哈佛大学,拥有研究生学位。曾在香港摩立特集团和泛大西洋投资集团工作。现任红杉资本顾问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
除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外,孙谦先生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孙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二、独立董事
1、甘清仁,男,1974年11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企业管理硕士,台湾大学工业管理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辉能科技有限公司战略长;瑞银证券投资研究董事总经理、亚太基础原材料研究总监、台湾证券研究总监;德意志证券投资研究董事总经理、亚太基础材料/新能源材料研究总监;里昂证券副总经理、台湾传统产业分析师;麦肯锡管理顾问、大中华区科技顾问;索尼日本东京总部网络营销部、惠普科技销售经理。
甘清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之日,甘清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审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人民法院列入执法人员名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甘清仁先生承诺参加最近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尹素红,女,1971年2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会长、中国硅酸盐学会固体废物与生态材料分会尾矿与机制砂石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化学激发胶凝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席、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
尹素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尹素红女士截至本公告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尹素红女士承诺参加最近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陆晓燕,女,1963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珠海格力地产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在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澳大利亚金宝机电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对外贸易发展公司、瑞士SWAP AG等国内外企业担任管理职务。
陆晓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路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颖(详见董事简历)
2、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详见董事简历)
3、张哥才,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学士学位。曾在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哥才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张哥才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4、1968年11月出生的黄征,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凭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多次获得“金牌董事会秘书”、“中国董事会秘书奖章”、“IPO运营优秀董事会秘书”、“金牛座董事会秘书”、“百强董事会秘书”等奖项。曾任广州杰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常务委员、区域召集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讲师。现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黄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黄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5、王悦,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MBA毕业于佩珀代因大学。曾就职于国际商业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惠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和心诺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中国证监会检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者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6、石金平,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能源饮料有限公司销售发展总监、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家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之日,石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7、刘勋功,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EMBA。曾任美国集团安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勋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刘勋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中国证监会调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8、朱端明,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担任美国集团战略管理部、环境电器部、厨房热水部运营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端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之日,朱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中国证监会调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1、董事兼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昆列(见董事简历)
2、赖巧茹,女,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广东省高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科员、公职律师,2011年5月加入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担任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并购主管、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高级法律经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投资法律高级经理。
赖巧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截至本公告日,赖巧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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