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2023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许可[2023]66号文件注册了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
2、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是合同开放基金。
本基金每开放日开放认购,但投资者每次认购/认购的基金份额应至少持有一年,不得在一年锁定期内申请赎回。
对于每个基金股份,锁定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股份,下同)或基金股份认购申请日(认购股份,下同)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股份认购申请日后一年的前一天。基金股份持有人不能在锁定期内申请赎回,并可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起申请赎回。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4、2023年6月1日至6月21日,基金募集期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必须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经理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销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并发布基金经理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和《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总结》;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资料总结及本公告将同时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
10、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开户、认购等细节。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出。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销售安排和募集期间的其他相关事项。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允许投资者每天购买,但对于每个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锁定期,锁定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请赎回该基金份额。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产品特点,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承担基金投资中的各种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影响证券价格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别证券独特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持续赎回大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股市,将面临投资环境、投资目标、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的独特风险,包括香港股市股价波动风险(香港股市T+0回转交易,个股无涨跌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损失基金的投资回报)、香港证券交易所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正常交易,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及时出售,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以通过香港股票交易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根据投资策略的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股票或不投资于香港股票。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于香港股票。本基金可以通过香港股票交易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根据投资策略的需要或不同配置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股票或不投资于香港股票。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于香港股票。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见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性降低;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经营风险、保证金风险等;这可能会增加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价格波动较大甚至损失较大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该基金可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还风险、法律风险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操作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一般来说,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认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简称: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混合A,基金代码:018019;C类基金简称:南方核心技术一年持有混合C,基金代码:018020,请注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模式
合同开放式
本基金每开放日开放认购,但投资者每次认购/认购的基金份额应至少持有一年,不得在一年锁定期内申请赎回。
对于每个基金股份,锁定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股份,下同)或基金股份认购申请日(认购股份,下同)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股份认购申请日后一年的前一天。基金股份持有人不能在锁定期内申请赎回,并可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起申请赎回。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销售机构
①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②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国、中、中国、中国、中国、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注:在上述代销机构中,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本基金a类股份。
8、基金募集期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如需延长,最长不得超过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发起人基金提供商和其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出售。
2、基金费率
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认购率最高不超过1.2%,且随着认购金额的增加而下降,如下表所示:
■
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股份投资者认购率为零。
投资者重复认购时,应按每次认购对应的费率等级计费。
销售机构可以参照上述标准对认购费实行一定的优惠待遇。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主要用于基金营销、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费用。
3、计算认购股份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股份确认”的方式。
A类基金股份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例:如果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认购产生50元利息,相应认购率为1.2%,可获得的认购股份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00)/1.00 =98,864.23份
C类基金股份认购率为0,认购股份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例: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股份,认购产生50元利息。可获得的认购股份为:
认购份额=(100,000+50.00)/1.00 = 100,050.00份
(2)在认购股份的计算中,涉及基金股份和金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必须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经理的确认结果为准。
5、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申请认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认购公告中规定。自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者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之日下一年的年度对日起办理赎回手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应当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在确定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后,应当在认购和赎回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直销网站)(www.nffund.com)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并与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
2、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9:30至16:00。
网上交易系统(www.nffund.com):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6::00前(T日16:00后、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受理申请)。
3、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等);
(2)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个人签名。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等);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退款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
4、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个人投资者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认购申请表》;
(4)投资者适宜性调查评估材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分配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认购前,应将全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的形式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结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分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者填写的票据必须在汇款目的中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天16日:00前到达。如果投资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认购无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网点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通过“网上支付”或“转账汇款”完成资金支付。
通过“转账汇款”支付资金的投资者,应在南方基金网上直接提交认购申请,选择汇款支付方式,然后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将预留银行卡汇入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 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 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投资者必须提前汇款,以确保每天16笔认购资金:00前到达。投资者未按上述规定转让,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通过“在线支付”方式支付资金,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中提交认购申请,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只能开立基金账户。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以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果非工作日网点不工作,则推迟)到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和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也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以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果非工作日网点不工作,则推迟)到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和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也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和在线查询系统查询,也可以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者必须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提前在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扣)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必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开户、认购等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公司直销网点和企事业单位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认购申请。
一)直销网点:
1、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认购申请。
2、接受开户和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者等效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等);
(5)加盖预留印章的《预留印章卡》一式三份(公章、法人私章、经办人签字,如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指定交收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本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8)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份;
(9)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
(10)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名单、股东数量和类型;
(11)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普通投资者风险承诺书》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章;
(12)加盖相应印章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
(1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和金融公司,需要提供《(CRS)机构税务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及《(CRS)控制人税务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印章。
(14)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应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退款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直销网点投资者的账户名称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章;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收据”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收据”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认购前,应将全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的形式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分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1025 8400 2049
投资者填写的票据必须在汇款目的中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天16日:00前到达。如果投资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认购无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网点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和在线查询系统查询。公司将向投资者发送确认书。
(2)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验收结果,或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和在线查询系统查询。认购股份确认结果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户服务中心和在线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必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企事业单位理财平台:
1、公司经理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和机构财务管理平台)接受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接受开户和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证明(同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扫描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机构税务居民身份声明》、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控制人税务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7)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的章节应加盖公章;
(8)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名单、股东持有的数量和类型,应加盖公章;
(9)(专业投资者)资质证书需加盖公章;
(10)以产品开户的客户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备案函等材料;
(11)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供产品持有人结构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退款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直销网点投资者的账户名称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在我公司指定的企事业单位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出认购指令并进行审核;
(3)投资者适宜性调查评估材料;
(4)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认购前,应将全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的形式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分行
银行账号:4000 0204 1920 0076 106
投资者填写的票据必须在汇款目的中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天16日:00前到达。如果投资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认购无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网点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以在T+2日查询公司的确认结果,或通过公司的企业和机构财务管理平台系统查询,并在系统中下载具有我们电子印章的开户确认书。
(2)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验收结果,或通过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和机构金融平台系统查询。认购股份确认结果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和机构金融平台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必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开户、认购等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五、清算交付
1、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只能存入特殊账户,不得使用。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基金募集结束后,登记机构完成本基金权益登记。
六、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备案条件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
2、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法
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七、本次销售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599号基金楼32-42层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街69号
办公地址:凯晨世贸中心东座,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28号
法定代表人:谷书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2009]13号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基金托管资格审批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599号基金楼32-42层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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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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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上述代销机构中,只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基金A类股份,其他代销机构同时代销A类股份、C类份额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5999号基金楼32-42层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称:北京金城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2层
负责人:刘胤宏
电话:(0755)22235518
传真:(0755)22235528
经办律师:戴瑞冬、黄忆莹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合伙人:付建超
联系人:汪芳
联系电话:+86 21 61412431
传真:+86 21 63350177
注册会计师王芳、何淑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南方核心技术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一年
基金合同及招股说明书提示公告
2023年5月27日,南方核心科技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全文及招股说明书全文(www.nf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的披露。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并做出仔细的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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