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公司2023年5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12、627、120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33、788、136.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自行发放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首发前限售股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所有红利。
3.扣税说明
(1)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a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股东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转让交付之日前一天的持续时间)一年以上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含一年)的,暂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上述所得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公司在发行现金红利时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发行现金红利为0.3元,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实际应纳税期限,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有关税法规定的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按规定计算纳税。对于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将继续暂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即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27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和利息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27元。QFII股东认为其股息和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和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4)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股票的,其现金红利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人民币分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27元。
(5)对于机构投资者、法定股东等其他股东,公司不扣缴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的现金红利为0.3元(含税)。
五、相关价格调整
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相应调整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次权益分配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4081101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