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18日,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和通讯通知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诸暨市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包括霍新潮先生、金金女士、姚百林先生、陈文晓先生、姜燕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7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的申请》〈公司章程〉公告。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文件。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文件。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文件。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18日,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诸暨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3名监事应出席会议,3名监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存和增值,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公司修订
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6600元变更为1288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660000股变更为1288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现修订《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内容,并将名称变更为《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特别决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威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替换公司已投资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019.99万元和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3.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3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先用自筹资金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更换已投资的自筹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总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优先级进行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集。如果实际筹集的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总投资,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目的。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自筹资金预投资募集项目金额为901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发行费用为1135.0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03.07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司使用筹款募集资金置换已投资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到达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等。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303.07万元代替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替换预投资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的要求 2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提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的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募集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验证报告》(新会计师报[2023]ZF1091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第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所有重大方面都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5月19日以自筹资金提前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达后6个月内的规定,更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专项认证报告》(立信会计报告[2023]ZF10914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以筹集资金代替提前投入募集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19.99万元代替预投资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03.07万元代替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核查意见》;
5、《华威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专项认证报告》(新会师报[2023]ZF10914号),用募集资金代替预投资募集项目和发行费用。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华纬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
公告现金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威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下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3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567.44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38,147.44万元。募集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项目的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部分闲置。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投资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是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资本保全承诺。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金融产品。上述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银行金融管理或信托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目标。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或注销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利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限额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金额和期限内行使有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入分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入,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导意见》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但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控制措施严格、能够确保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募集项目和正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现金管理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有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确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上述限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满后,及时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限额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限额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才能实施。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第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发起人对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伟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筹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筹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等相关规定,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3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的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8万元、147.44万元,拟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144.23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四、公司对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每12个月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营运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和外部财政援助。
五、有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的投票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在补充营运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补贴。本公司使用的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二)监事会审计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次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2023年6月9日上午,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6月9日下午3月15日结束:00。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的在线投票期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都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提案2、三是普通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的表决权一半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披露了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的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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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在2023年6月6日前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检查。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柏林、姚芦玲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上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网站)://wltp.cninfo.com.cn)请参考本公告附件一,参考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期限预计为半天,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股东大会的费用。
2、处理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股东大会的过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9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6月9日下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我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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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未对投票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件地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现在起启用新的公司电子邮件,进一步管理投资者关系。具体变更如下:
原邮箱地址为:ybl@jsspring.com
变更后的邮箱地址如下:hwdmb@jsspring.com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后正式生效,新电子邮件正式启用。请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理解。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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