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个股期权拟行权总数:27.5494万分
● 行权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我们公司rmbA股普通股票
● 行权开始日:2023年9月4日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永和股份”)于2023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大会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觉得企业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造就,董事会允许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开展股票期权行权,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工作人员总计51名,可行权总数总计27.5494万分。
一、本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一)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单独建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册及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总共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一切个人和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1年10月23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执行本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与此同时,结合公司内幕消息知情者交易企业股票状况的审查状况,公布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均发布了完全同意自主的建议,觉得初次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明确的第一次授于日符合规定要求。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均发布了完全同意自主的建议,觉得预埋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预埋授于日符合规定要求。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逃避了有关提案的决议,独董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7、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逃避了有关提案的决议,独董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8、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逃避了有关提案的决议,独董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9、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逃避了有关提案的决议,独董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本激励计划个股期权授于状况
注:历年来股票期权行权价钱、数量和总人数调节状况详细下面“(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调价状况”。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调价状况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5月13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21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5月30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269,750,994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7,437,748.50元(价税合计)。明确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2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7日。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企业初次及预埋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35元/份调整至32.10元/份。
2、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五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5月5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方案;2023年6月10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270,808,969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7,702,242.25元,转赠108,323,588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379,132,557股。明确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企业初次及预埋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10元/份调整至22.75元/份;初次授于一部分未行权的股指期货总数由106.9370万分调整至149.7118万分,预埋授于一部分未行权的股指期货总数由39.4333万分调整至55.2066万分。
(四)本激励计划历年来行权状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企业3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439,052份(含第一个行权期并未行权的24,940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至34,916份),自2022年11月9日进到独立行权期,2022年11月9日-2023年8月29日期内,激励对象共行姑且进行股权过户登记数量达到405,036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的92.25%。
二、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造就表明
(一)此次激励对象行权合乎《激励计划》要求的各种行权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个股期权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埋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授于之日起12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预埋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授于之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个股期权总量的50%。预埋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授于日为2022年9月2日,预埋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在2023年9月1日期满。
(二)预埋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表明
综上所述,企业2021年激励计划预埋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早已造就。结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分配,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总数占获授个股期权总数比例是50%。
(三)对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个股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个股期权,由企业注销。
三、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实际情况
(一)授于日:2022年9月2日
(二)行权总数:27.5494万分
(三)行权总数:51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22.75元/份
(五)行权方法:独立行权
(六)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我们公司rmbA股普通股票
(七)行权分配:此次行权为第一个行权期,方案可行权时间是在2023年9月2日-2024年9月1日,依据独立行权相关手续状况,第一个可行权期具体可行权时间是在2023年9月4日-2024年9月1日,行权所得的个股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二个买卖日(T+2)日挂牌交易
(八)激励对象此次可行权名册及行权状况:
注:1、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执行进行企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上表中股指期货总数已经做了适当调整;
2、以上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四、本激励计划个股期权费用计算及表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于日,公司使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明确个股股指期货在授于日的投资性房地产;授于日后,企业已经在相对应的等待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此次股票期权行权各项费用进行相关摊销费,记入经济成本或费用以及资本公积金;内行权日,企业仅按照实际行权总数,确定总股本和股本溢价,主要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此次股票行权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经核实觉得:企业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此次股票期权行权标准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都未产生不得行权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制定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总的来说,公司监事会允许满足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总数总计27.5494万分。
六、独董公开发表单独建议
企业2021年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公司本次行权分配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符合《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行权条件已造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总的来说,允许企业2021年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的5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总共27.5494万分个股期权按相关规定行权。
七、法律意见书总结性建议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律师认为,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此次销户事宜已经获得目前必须的准许和受权,合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造就,合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销户合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就此次行权和本次销户事宜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上海市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觉得:永和股份和2021年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所必须符合的前提条件,且取得了必须的准许和受权,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有待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向证交所和登记结算组织申请办理相对应后面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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