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版)
所新三板转板企业自律监管引导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储重点应用,并立即依法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募资实际应用情况与公司已经公布状况一致,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不会有违规募资的情况。
十、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持仓、质押贷款、冻洁及高管增持状况
(一)持仓状况
1、大股东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Leavision Incorporated持有公司12,717,886股,持股比例为15.90%。
2、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持仓情况如下:
除了上述持股公司股权外,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都未以其他方法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质押贷款、冻洁及高管增持状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所持有的股权都不存有质押贷款、冻洁及高管增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交易所或保荐代表人觉得理应表达意见的其他事宜
截止到本持续督导追踪汇报出示之时,不会有保荐代表人觉得理应表达意见的其他事宜。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8月 30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示序号:2023-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若有公司监事对临时性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难以保证或出现争议的,企业理应在公告里作特别提醒。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传出,并且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线上通信大会同步进行的形式举办。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企业董事长助理列席。
会议由公司监事朱元兵组织,大会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范。决议所形成的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大会用心审议了递交会议审议的各种提案,经逐一投票选举,大会已通过所有提案,决定如下所示:
(一)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企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引言编制合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正、精确、全面地体现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表决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允许企业使用募资rmb86,988,350.40元更换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应用募资rmb25,847,740.57元更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长距募资到账日不得超过6月,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表决通过《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企业根据目前分配,充分考虑现阶段的资金分配情况,根据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经谨慎决定后拟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与此同时停止企业先前做出的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募资的应用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表决通过《关于选举朱元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职工监事候选人朱元兵为公司发展第一届监事长,任职期自职工监事表决通过日起至第一届职工监事任职期一致。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五) 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企业2023年上半年度募资储放和实际应用情况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企业不会有违规募资的情况,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示序号:2023-009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8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撤销先前经第一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申请的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与此同时停止企业先前做出的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销商”)对该事宜出具了很明确的审查建议。本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9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521号),企业批准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2,001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75元,募资总额为rmb150,075万余元,扣减有关发行费rmb12,426.7万余元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137,648.31 万余元,以上募资已经全部及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
募资到帐后,企业按照规范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储系统,并由企业、承销商和储放募资的银行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资使用情况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137,648.31 万余元,在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rmb37,648.31万余元。依据《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企业已用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余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实际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3日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1)。
三、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允许企业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rmb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金额37,648.31万余元比例为29.22%。
截至第一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召开之时,企业尚未报请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有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开展永久性补流的现象。
四、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经谨慎决定后拟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与此同时停止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募资的应用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五、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8月28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与此同时停止企业先前做出的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
公司本次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关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转板企业自律监管标准引导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公司拟撤销先前经第一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申请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事宜,与此同时停止该提案项下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下称“此次撤销分配”)不会有违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的情况。公司本次撤销分配已通过股东会决议,提案内容包括决议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必须的程序流程。公司本次撤销分配是结合公司最新战略安排,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分配情况后谨慎管理决策,不会有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而,允许此次企业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二)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监事会觉得:企业根据目前分配,充分考虑现阶段的资金分配情况,根据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经谨慎决定后拟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与此同时停止企业先前做出的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承诺。募资的应用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因而,允许此次企业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三)承销商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觉得:公司本次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早已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独董已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不会有违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人权益的状况。
因而,承销商对公司本次撤销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示序号:2023-010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募资储放与
具体应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若有执行董事对临时性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难以保证或出现争议的,企业理应在公告里作特别提醒。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资储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所示:
一、募资基本概况
(一)具体募资金额结算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521号)审批,并且经过上海交易所允许,我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选用向战略投资定项配股、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相结合的发售人民币普通股2,001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为75.00元,应募资总额为rmb150,075.00万余元,扣减包销及保荐费9,807.50万余元后募资金额为140,267.50元,已经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汇到企业募资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监理费、律师代理费、法律规定信息公开等费用别的发行费2,619.19万余元后,公司本次募资净收益金额为137,648.31万余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年度应用额度及账户余额
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资金投入rmb21,598.38万余元,在其中本报告期资金投入rmb21,598.38万余元。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募资具体账户余额金额为19,899.53万余元,应用情况清单见下表:
企业:rmb万余元
注:以上中数据如存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而致。
二、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一)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为加强募资使用和管理方法,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利,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资的储放、应用、管理以及监管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文规定,严格执行。
(二)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状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区科技金融分行、北京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连道分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三元桥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分行及其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以上监管协议执行正常的。
(三)募资帐户存放状况
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募资储放重点账户状况列报如下所示:
注:以上中数据如存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而致。
三、年度募资的具体应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我们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资具体应用情况详细附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及更换状况。
报告期我们公司募投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并未开展更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报告期我们公司不会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现象。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项目投资产品类别状况。
2023年6月9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执行、不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及其保证募资安全的情况下,应用最大不超过人民币10亿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合同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含但是不限于保本理财、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存定期、大额存款等),使用年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以内合理,在上述情况信用额度及时限范围之内,资产能够循环系统翻转应用。股东会受权老总在相关信用额度与使用时间内履行现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权并签订有关合同文本,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承担组织落实。
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企业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募资总金额 99,000.00万余元。
截止到到2023年6月30日,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如下:
企业:rmb万余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状况。
报告期我们公司不会有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状况。
(六) 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以及新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报告期我们公司不会有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以及新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七)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报告期我们公司不会有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别的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现象。
四、变动募投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报告期,我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布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我们公司已公布相关信息不会有不到位、与事实不符、有误、不全面公布的状况。募资储放、应用、管理以及公布不会有违反规定情况。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30日
附注1:
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
企业:rmb万余元
注1:“年度资金投入募资总金额”包含募资到帐后“年度资金投入额度”及具体已更换前期投放额度。
注2:“截止到期终服务承诺资金投入额度”以最近一次已公布募资融资计划为基础明确。
注3:“年度达到的经济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当与服务承诺经济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示序号:2023-011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自行公布境外投资开设
海外分公司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若有执行董事对临时性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难以保证或出现争议的,企业理应在公告里作特别提醒。
核心内容提醒:
● 项目投资标的名称:美芯晟高新科技(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 拟投资额:400万美金
● 此次境外投资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构成资产重组。
● 风险防范: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拟香港开设海外控股子公司,将来将面临国外市场环境破坏、国家宏观政策转变、经营管理方面条件的限制,此次投资收益有待观察。企业将进一步强化投后工作中,密切关注有关子公司经营情况及管理成果,充分预防解决与控制以上风险性。
注:以上信息内容还是要以有关政府机构和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核为标准。
一、境外投资简述
(一)基本概况
公司拟在香港开设海外分公司美芯晟高新科技(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投资决策与审批流程
公司本次海外设立子公司不构成关联方交易和资产重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次境外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内,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二、拟建立海外分公司的相关情况
1、中文名字:美芯晟高新科技(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2、英文名字: Maxic Technology(Hong Kong) Incorporated
3、拟投资额:400万美金
4、公司股权结构:企业拥有该分公司100%股份
5、自有资金及投资方式:企业以自筹资金全额的注资
6、业务范围:产品研发电子元件、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专业设施等的分销与销售、进出口贸易、服务业务;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的分销、市场销售、服务业务;车辆、汽车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等经销商及外贸业务,程序开发及销售,科研开发、资询、经纪人、咨询工作;境外投资。
三、 开设海外分公司对企业的危害
企业通过建立海外分公司,有益于进一步拓展国外市场,提高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效益与竞争能力,提高企业国外市场品牌形象,促进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除此之外,企业将灵活运用中国香港做为亚洲地区乃至世界关键金融、服务与航运中心优点,为自此向国外其他地方的投资和合理布局提供助力,进而更好地适应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要求,并把以创新更优质的新品、新技术的研究和解决方法,有效降低产品生产和物流成本,提升企业整体获利能力。企业将采用适度的思路、管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争取获得更好的回报率。
公司本次海外设立子公司应用企业自筹资金,管理决策审批流程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预估不会对公司会计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企业、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项目投资风险防范
公司本次项目投资开设海外分公司有待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有待观察;不久的将来实体经营中,将面临宏观经济政策、市场情况、国家宏观政策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损失。企业将加强规范分公司内部制度,积极主动规避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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