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国新光(集团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办理已经在2023年4月26日经深圳交易所发售审批核心审批通过,并且于2023年6月2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391号)。
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汇报和有关监管政策,企业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有关文件所涉及到的的财务报表展开了实时同步,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有关公示文档。
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国新光(集团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26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