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近日,福建省福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收到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晋江市气电)汇报,其已申报确定2023年数量合同转让买卖。晋江市气电将于2023年9月-12月,分月将25.16亿千瓦用电量,按0.3906元/kwh(价税合计)的价钱出售给本省别的发电企业,并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按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气电上网电价扣减出让电费之后进行差值清算。
以上买卖有益于改进企业天然气发电业务运营状况,企业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实际出让用电量及清算电费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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