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醒
本上半年度报告摘要来源于上半年度汇报全篇,为充分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效、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股民理应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新闻媒体认真阅读上半年度汇报全篇。
全部执行董事都已参加了决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审计报告意见提醒
□可用 √不适合
股东会决议的当年度普通股票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应急预案
□可用 √不适合
企业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股东会决议根据的本当年度认股权证利润分配预案
□可用 √不适合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概况
2、首要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之前年度财务信息
□是 √否
3、自然人股东数量和持仓状况
企业:股
4、大股东或实控人变动状况
大股东报告期变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报告期变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5、企业优先股数量及前10名优先股持仓登记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无优先股持仓状况。
6、在上半年度汇报准许给出日存续期的债卷状况
□可用 √不适合
三、重大事项
无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示序号:2023-040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内容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箱、发传真方式向企业整体执行董事传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3年8月21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在惠州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厅以当场与通信紧密结合方法举办。大会需到执行董事6名,实到执行董事6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此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也、地址、方法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及其《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此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一已通过下列决定: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内容详细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决议状况:允许6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为公司执行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1元/股调整至9.83元/股。
决议状况: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关联董事余祥斌回避表决。
三、《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企业绩效考评标准未达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对应的个股期权5,669,640份给予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调整至8,504,460份。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表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决议状况: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关联董事余祥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示序号:2023-041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内容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箱、发传真方式向企业整体公司监事传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23年8月21日,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当场举办。大会需到公司监事3名,具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3名;此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也、地址、方法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和行政法规及其《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此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股东会编制与审核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正、精确、全面地体现了企业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的具体情况,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三、《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此次个股期权调价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策制定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状况,允许此次期权行权调价以及部分个股期权销户。
特此公告。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示序号:2023-043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司担保工作进展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9号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允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下属企业的公司融资及日常运营需要事宜,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包含企业为子公司以及下级提供担保,子公司向其下级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人民币,在其中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拟为负债率70%以上下属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为22亿,为负债率70%以内的下属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为36亿人民币。合同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房产等质押、抵押担保等形式,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相关贷款担保总金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各个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开展彼此调济。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7号)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号)。公司在2023年5月16号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宜,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3号)。对各个分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如下所示: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截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对控股子公司具体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三、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分公司保证合同总额为415,257万余元,公司及分公司具体担保余额为274,456万余元,以上均是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分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宜,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状况,无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判刑输了官司担负亏损的状况。
四、备案文件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示序号:2023-042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钱并销户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部分个股
期权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1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执行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1元/股调整至9.83元/股;除此之外,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企业绩效考评标准未达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对应的5,669,640份个股期权给予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调整至8,504,460份。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案概述
1、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发布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册出具了审查意见。
2、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并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宜。
3、2021年7月28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企业拟将245名激励对象授于个股期权1,889.88万分,授于价格是9.99元/份。
4、2022年6月22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大会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执行2021本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至9.91元/股;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企业绩效考评标准未达到,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相对应的4,724,700份个股期权给予销户,销户结束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调整至14,174,100份。
5、2023年8月21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执行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1元/股调整至9.83元/股;除此之外,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企业绩效考评标准未达到,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对应的5,669,640份个股期权给予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调整至8,504,460份。
二、行权价格调节状况
2023年5月16日,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除权日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结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二、行权价格的变化方式”的有关规定,如在行权上有分红派息事宜,解决行权价格进行一定的调节,调节步骤如下:
P=P0-V
在其中:P0为调节前行权价格;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为变更后的行权价格。经分红派息调整,P仍需超过1。
根据以上,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企业对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钱开展适当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1元/股调整至9.83元/股。
三、此次销户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部分个股期权的现象
结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企业绩效考评要求是: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年净利润不少于3.8亿人民币,如当初具体实现净利润小于企业业绩考核指标的90%,则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核期当初可行权的个股期权均不得行权,由企业注销。
由于2022年公司经审计纯利润没有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企业将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对应的5,669,640份个股期权给予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调整至8,504,460份。
四、此次个股期权调价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行权价格调节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效益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尽职履责。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企业整体实力,竭尽全力为公司股东造就最大的价值。
五、独董建议
经核实,公司独立董事觉得,此次个股期权调价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举动。大家允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钱开展的变化;允许销户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对应的个股期权5,669,640份。
六、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此次个股期权调价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策制定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状况,允许此次期权行权调价以及部分个股期权销户。
七、法律意见
就此次个股期权调价及撤销一部分个股期权事宜,北京君合(深圳市)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指出:此次调节及此次销户已取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并依法履行目前必须的程序流程;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受权及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钱开展的变化,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此次调节合理合法、合理;此次销户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申请办理已授于个股期权的注销登记并相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中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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