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嵩老先生、陈根娣女性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12 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3),企业董事长陈剑嵩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根娣女性根据对企业长期价值的一致认可和企业未来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方案自2023年5月1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额度不少于rmb3,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含2023年5月11日已加持额度,相同)。在其中,陈剑嵩老先生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余元;陈根娣女性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余元。
2023年8月12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102),陈剑嵩老先生及陈根娣女性已经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加持公司股权 4,0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加持总金额30,982,985.32元(没有服务费)。
2、近日,公司收到陈剑嵩老先生及陈根娣女性开具的《关于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告知函》。企业董事长陈剑嵩老先生及陈根娣女性方案将这些增持计划加持额度调节为自2023年5月1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额度不少于rmb3,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余元(含2023年5月11日已加持额度,相同)。在其中,陈剑嵩老先生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75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余元;陈根娣女性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75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余元。此次增持计划除调节加持额度外,其他内容都未调节。此次增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加持行为主体后面将根据变更后的增持计划再次加持公司股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变更后的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企业董事长陈剑嵩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根娣女性
(二)已持有公司股份状况:此次加持前,陈剑嵩老先生及陈根娣女性未立即持 有公司股权,陈剑嵩老先生利用其掌控的苏州青嵩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下称“苏州青嵩”)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34,11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5%。
(三)除此次增持计划外,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增持计划公布之日前12个月无其他增持计划。
(四)此次增持计划公布之日前6个月,加持行为主体不会有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关联表明:苏州青嵩为陈剑嵩老先生控制主体,陈根娣女性为陈 剑嵩老先生妈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以上行为主体组成一致行动关联。
二、变更后的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一)此次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据对企业长期价值的一致认可和企业未来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为推动公司持续、平稳、持续发展,维护保养企业股东利益,提高市场信心,拟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二)此次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rmb3,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余元。在其中,陈剑嵩老先生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75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余元;陈根娣女性加持额度不少于rmb1,75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余元。
(三)此次增持股份的价钱:此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定位,加持行为主体将依据企业股票最近价格调整及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逐渐执行增持计划。
(四)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时限:自2023年5月11日起6个月。增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股票如存有股票停牌情况的,加持时限可给予延期,届时立即公布是不是延期执行。
(五)此次增持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六)此次加持是不是根据其主体特殊真实身份:此次加持不根据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
(七)此次增持股份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八)此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此次加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实行,在加持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九)有关服务承诺:陈剑嵩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根娣女性服务承诺将于以上加持执行期内进行增持计划,并且在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增持计划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高管增持此次加持的公司股权。
三、增持计划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加持行为主体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的实际清单如下所示:
注:之上报表有关占比合计数与分项目数据信息若有差别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此次增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加持行为主体后面将根据变更后的增持计划再次加持公司股权。
四、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现行政策或金融市场产生变化及其目前并没有法预测的原因造成增持计划无法执行风险。如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以上风险性情况,加持行为主体以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一些表明
(一)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二)此次增持计划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企业将持续关注加持行为主体后面加持公司股权相关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0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