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10日接到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门下达的《关于对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股票关注函【2023】第273号),要求其就公司股东签定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拟调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事项展开表明,并且于2023年8月15日前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门并向外公布。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十分重视,对有关有关问题仔细分析和审查,逐一贯彻落实并充分论述,因为《关注函》中一部分问题向领导实际控股人核查,企业已向有关公司股东发出问询函,目前还没有接到一部分股东回复函。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实际、精确、详细,企业申请延期到2023年8月16日前进行关心函的回复及公布工作中。
相关企业的信息均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股票信息公开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后面有关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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