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8月2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 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邮寄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2)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3)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4)联系传真:0755-89785598
(5)邮编:518118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芬、程筱玥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51
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
3、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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