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 2023 年 4 月,飞米新能源与安徽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政府签署《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及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使用公司存量土地,投资建设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及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太阳能电池封装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约 10.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舒城县人民政府拟签订〈 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及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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