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诸暨盛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募集规模的14.01%。合伙企业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认购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社”)股权,以中经社的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实现收益,追求投资人及各方利益最大化。
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2023年7月19日,合伙企业于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上述备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2023年8月3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伙企业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实际募集资金7.14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备查文件:
《诸暨盛晨实缴情况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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