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复购策略的执行情况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4,826,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63%,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位为5.68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28,005,817.3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一、复购基本概况
兰州市丽尚国潮品牌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9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制订的股份回购计划方案。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2元/股(含),购买的时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1)、《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44)。
二、执行回购股份进度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7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4,826,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63%,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位为5.68元/股,付款金额为28,005,817.3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4,826,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63%,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位为5.68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28,005,817.3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以上复购进度合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市丽尚国潮品牌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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