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3年7月11日,共收回11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黄舣)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用能需求,决定以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投资实施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黄舣)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一期),项目投资规模约25,243万元,所需资金由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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