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林浩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48号),公司控股股东林浩亮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1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该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80,500股(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林浩亮先生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减持。
2023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林浩亮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并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林浩亮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的实际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浩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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