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持仓5%之上股东东圣优先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省普仁智能化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广东省东方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东方精工”)于2023年3月21日公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总计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东圣优先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圣优先”)和青海省普仁智能化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青海省普仁”),方案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3个月(即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
企业于近期接到公司股东东圣优先和青海省普仁协同开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收市,公司股东东圣优先和青海省普仁总计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已经超过方案高管增持数量1/2。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进度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1:以上内各清单数据信息数值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均因四舍五入所导致。
减持股份由来:企业2017年执行以非公开发行股权方法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项目,在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公开增发股权。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2:以上内各清单数据信息数值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均因四舍五入所导致。
二、其他一些表明
1.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执行情况,合乎《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 以上公司股东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方案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3. 此次减持股份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事先公布,高管增持的执行情况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没有违背已做出并且已经公布的、与股权转让有关承诺之情况。
4. 截止到本公告递交公布日,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方案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股份方案的实行工作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东圣优先和青海省普仁协同开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方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